銀行保函又稱銀行保證書,也屬銀行信用,是指銀行應申請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方開出的,擔保申請人一定履行某種義務,并在申請人未能按規(guī)定履行其責任和義務時,由擔保行代其支付一定金額、或作出一定經濟賠償?shù)臅嫖募?/p>
預付款保函:是指擔保人(保證人)根據(jù)申請人(合同中的施工方)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發(fā)包方)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支付保函:是應業(yè)主(買方)申請,向施工方(賣方)提供保證擔保,在施工方(賣方)按合同正常提供貨物、相關服務或完成約定工程量后,如業(yè)主(買方)不按約定支付合同款項,則擔保方接到施工方(賣方)索賠通知后代為支付相應款項。
保函被保證人根據(jù)擔保的關聯(lián)性要求,保函中的被保證人應當為參與投標行為的投標人,施工合同或采購合同內的乙方,也就是投標人或施工方或承建方或分包單位等。為了保證項目施工質量,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就施工行為(債務)轉讓需經保函受益人書面同意后方可轉讓,所以通常情況,保函受益人將會在保函內明確約定保函項下被保證人的債權債務不得轉讓。此種約定,對于保證人而言,屬于合理約定,因為保證人提供擔保前對被保證人的信譽、履行能力等進行相關的調查,保函內要求不變更被保證人對于保證人把控風險更有利,保證人可支持此種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