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標志使用 茅臺酒(貴州茅臺酒)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可向貴州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申請,經貴州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審核,報質檢總局核準后予以公告。茅臺酒(貴州茅臺酒)的法定檢測機構由貴州省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負責指定。
要工藝流程及要求: (1)制曲:小麥經破碎,加入母曲和水制成曲胚,用稻草間隔入倉發(fā)酵40天后拆曲,貯存6個月后投入制酒生產。 (2)制酒: ①投料階段:重陽開始分2次投料,即下沙和造沙(沙指高粱)。下沙高粱經破碎后加熱水潤糧,次日加母糟蒸糧,下甑攤晾,之后加曲和尾酒拌勻堆積,達到工藝要求,入窖發(fā)酵30天后開窖取醅,再與造沙經破碎、潤糧后的高粱拌勻,從蒸糧開始重復上述工序。 ②餾酒階段:餾酒階段共有7個輪次,每個輪次均經攤晾、加曲、堆積、入窖和餾酒操作。 制酒過程共經歷9次蒸煮(餾),8次攤晾、加曲、堆積、入窖,7次取酒,一年一個生產周期。 (3)貯存勾兌:基酒(輪次酒)分醬香、醇甜香、窖底香3種典型體貯存于陶壇中,將不同輪次、不同典型體、不同酒度、不同酒齡的基酒進行勾兌,勾兌后貯存于陶壇。貯存勾兌工序至少歷經3年。 (4)包裝:勾兌后的酒經檢驗合格后,采用不透明容器包裝出廠。
在此期間,要經歷重陽下沙、端午踩曲、長期貯存等工藝環(huán)節(jié)的淬煉,制酒生產一年一個生產周期,順應季節(jié)變換,歷經兩次投料、九次蒸煮、八次發(fā)酵、七次取酒;釀制而成的基酒還需在陶壇中經過三年以上的貯存,后,采用酒勾酒的方式將一百余種不同酒齡、不同香型、不同輪次、不同酒度等各有特色的基酒進行組合,形成了茅臺酒的典型風格。
1996年,茅臺酒工藝被確定為國家機密加以保護。2001年,茅臺酒傳統(tǒng)工藝列入首批物質文化遺產。2006年,批準將“茅臺酒傳統(tǒng)釀造工藝”列入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并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2003年2月14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對“茅臺酒”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 [1-2] 。2013年3月28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調整“茅臺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名稱和保護范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