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心理狀態(tài)和心理結構是由多方面所組成,主要包括認識、情感、意志和人格等幾個方面。人的心理問題也常表現(xiàn)在這幾個方面,其表現(xiàn)形式又因個人的差異而有區(qū)別。在婚戀咨詢中,咨詢員應從咨詢對象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入手,予以解決,由點到面,這樣才能使婚戀咨詢收到良好的效果。
有的會促進婚戀咨詢的效果,而有的則會與婚戀咨詢效果背道而馳。因此,咨詢員必須設法調動社會上有利于婚戀咨詢效果的因素,如與其學校,工作單位進行聯(lián)系,統(tǒng)一步調,共同幫助咨詢對象面對和解決問題。
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基礎、核心的訴訟權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權一般包含:(1)陳述權。當對被告人進行訊問時,給予其陳述和辯解的機會。(2)詰問權。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審時可以對證人、鑒定人發(fā)問的權利。(3)調查證據(jù)申請權。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請法院調取證據(jù)并申請法院傳喚證人、鑒定人還有權請求與其他被告對質。(4)辯論權。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實和法律進行辯論,就證據(jù)的證明力和程序問題進行辯論的權利。(5)選任辯護人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權選任辯護人為自己提供法律幫助,進行辯護。(6)救濟權。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決或裁定,有權獲得救濟。(7)回避申請權。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員不回避而影響案件的公正處理,而賦予被告人回避申請權,以資補救。
為保證辯護人能充分執(zhí)行辯護職能,履行辯護職責,法律賦予辯護人一系列訴訟權利。主要包括:獨立辯護權、閱卷權、會見通信權、調查取證權、司法文書獲取權、獲得通知權、質詢權、辯論權、控告權、拒絕權及其他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