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土釘墻(加強型復合土釘墻)
優(yōu)勢:復合土釘墻具有擋土、止水的雙重功能,效果良好;由于一般坑內(nèi)無支撐,便于機械化快速挖土;一般情況下較經(jīng)濟。
劣勢:施工工期相對較長,需待攪拌樁或旋噴樁達到一定強度方可開挖。
適用:存在軟土層區(qū)域,或回填土區(qū)域,或受場地限制需垂直開挖區(qū)域。
深層攪拌樁在較厚砂層施工較易開叉,需設置多排搭接。由于攪拌樁抗拉抗剪性能較差,一般情況需內(nèi)插鋼管或型鋼,并設置冠梁。對于局部狹窄區(qū)域,攪拌樁機械無法施工時,可采取高壓旋噴樁代替。對于周邊臨近建筑物或道路等對變形控制較嚴格區(qū)段或較深的基坑,需增加預應力錨桿或錨索,稱之為加強型復合土釘墻。
深基坑支護的基本要求:
1.確保支護結構能起擋土作用,基坑邊坡保持穩(wěn)定;
2.確保相鄰的建(構)筑物、道路、地下管線的,不因土體的變形、沉陷、坍塌受到危害;
3.通過排水降水等措施,確保基礎施工在地下水位以上進行。
為保證坑基護欄的性,基坑護欄立桿打入地面50~1750px深,立桿露出地面高度1.2m,立桿按2m間距設置,立桿與基坑邊坡的距離不應小于0 .5m。施工基坑護欄時在墜落高度達到2米(含)以上,要求基坑臨邊必須設置基坑臨邊護欄等防護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