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團體審計,是執(zhí)行《民間非盈利組織會計制度》的單位對年終財務報告進行審計,以確認其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出具社會團體審計報告。通常該審計報告提供給管理層和理事會。社團審計就找河北文宇會計師事務所,經驗足,服務好。
審計是對資料作出證據搜集及分析,以評估企業(yè)財務狀況,然后就資料及一般公認準則之間的相關程度作出結論及報告。進行審計的人員必需有獨立性及具相關專業(yè)知識。常見的財務審計有以下3種:
運作審計(作業(yè)審計):檢討組織的運作程序及方法以評估其效率及效益;履行審計(遵行審計):評估組織是否遵守由更高權力機構所訂的程序、守則或規(guī)條;財務報表審計:評估企業(yè)或團體的財務報表是否根據公認會計準則編制,一般由獨立會計師進行。資訊科技審計:評估企業(yè)或機構的資訊系統(tǒng)的性,完整性、系統(tǒng)可靠性及一致性。
一般情況,第三關系人是財產的所有者,而第二關系人是資產代管或經營者,他們之間有一種經濟責任關系。關系人——審計組織或人員,在財產所有者和受托管理或經營者之間,處于中間人的地位,這要對兩方面關系人負責,既要接受授權或委托對被審計單位提出的會計資料認真進行審查,又要向授權或委托審計人(即財產所有者)提出審計報告,客觀公正地評價受托代管或經營者的責任和業(yè)績。為此,審計組織或審計人員進行審計活動,必須具有一定獨立性,不受其審其他方面的干擾或干涉,這是審計區(qū)別于其他管理的一個根本屬性。
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在完成審計工作后向委托人提交的終產品。注冊會計師只有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才能報告。注冊會計師通過對財務報表發(fā)表意見,從而履行業(yè)務約定的責任。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合法性和公允性發(fā)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