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機動車的一、二、三類隧道應設置排煙設施。 12.3.2 隧道內機械排煙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長度大于3000m的隧道,宜采用縱向分段排煙方式或重點排煙方式; 2 長度不大于3000m的單洞單向交通隧道,宜采用縱向排煙方式; 3 單洞雙向交通隧道,宜采用重點排煙方式。 12.3.3 機械排煙系統(tǒng)與隧道的通風系統(tǒng)宜分開設置。合用時,合用的通風系統(tǒng)應具備在火災時快速轉換的功能,并應符合機械排煙系統(tǒng)的要求。 12.3.4 隧道內設置的機械排煙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采用全橫向和半橫向通風方式時,可通過排風管道排煙。 2 采用縱向排煙方式時,應能迅速組織氣流、有效排煙,其排煙風速應根據(jù)隧道內的不利火災規(guī)模確定,且縱向氣流的速度不應小于2m/s,并應大于臨界風速。 3 排煙風機和煙氣流經的風閥、消聲器、軟接等輔助設備,應能承受設計的隧道火災煙氣排放溫度,并應能在250℃下連續(xù)正常運行不小于1.0h。排煙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 12.3.5 隧道的避難設施內應設置獨立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tǒng),其送風的余壓值應為30Pa~50Pa。 12.3.6 隧道內用于火災排煙的射流風機,應至少備用一組。
5.4.4 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筑內,且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當采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應超過3 層;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應超過2 層;采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應為單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內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二層或三層; 2 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或二層; 3 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布置在首層; 4 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應設置獨立的出口和疏散樓梯; 5 設置在單、多層建筑內時,宜設置獨立的出口和疏散樓梯。 ▲ 收起條文說明 5.4.4 本條第 1~4 款為強制性條文。 兒童和老年人的行為能力均較弱,大部分還需其他人協(xié)助進行疏散,故將本條規(guī)定作為強制性條文。本條中有關布置樓層和出口或疏散樓梯的設置要求,均為便于火災時快速疏散人員。 有關老年人活動場所的防火設計要求,還應符合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老年人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122的規(guī)定。有關兒童活動場所的防火設計在我國現(xiàn)行行業(yè)標準《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 39 中也有部分規(guī)定。 本條規(guī)定中的“兒童活動場所”主要指設置在建筑內的兒童游樂廳、兒童樂園、兒童培訓班、早教中心等類似用途的場所。這些場所與其他功能的場所混合建造時,不利于火災時兒童疏散和滅火救援,應嚴格控制。托兒所、幼兒園或老年人活動場所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一旦發(fā)生火災,疏散更加困難,要進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與其他樓層和場所的疏散人員混合,故規(guī)范要求這些場所的出口和疏散樓梯要完全獨立于其他場所,不與其他場所內的疏散人員共用,而僅供托兒所、幼兒園或老年人活動場所的人員疏散用。 這里的“老年人活動場所”主要指老年公寓、養(yǎng)老院、托老所等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動場所。
餐廳消防設計圖紙(裝修藍圖、原建筑物白圖通行機動車的一、二、三類隧道應設置排煙設施。 12.3.2 隧道內機械排煙系統(tǒng)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長度大于3000m的隧道,宜采用縱向分段排煙方式或重點排煙方式; 2 長度不大于3000m的單洞單向交通隧道,宜采用縱向排煙方式; 3 單洞雙向交通隧道,宜采用重點排煙方式。 12.3.3 機械排煙系統(tǒng)與隧道的通風系統(tǒng)宜分開設置。合用時,合用的通風系統(tǒng)應具備在火災時快速轉換的功能,并應符合機械排煙系統(tǒng)的要求。 12.3.4 隧道內設置的機械排煙系統(tǒng)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采用全橫向和半橫向通風方式時,可通過排風管道排煙。 2 采用縱向排煙方式時,應能迅速組織氣流、有效排煙,其排煙風速應根據(jù)隧道內的不利火災規(guī)模確定,且縱向氣流的速度不應小于2m/s,并應大于臨界風速。 3 排煙風機和煙氣流經的風閥、消聲器、軟接等輔助設備,應能承受設計的隧道火災煙氣排放溫度,并應能在250℃下連續(xù)正常運行不小于1.0h。排煙管道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h。 12.3.5 隧道的避難設施內應設置獨立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tǒng),其送風的余壓值應為30Pa~50Pa。 12.3.6 隧道內用于火災排煙的射流風機,應至少備用一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