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遺失重新刻制印章需提交的證明文件和材料:
1、應在省內主流報紙刊登遺失公告;
2、所在地公安機關報案,持派出所報案三聯(lián)單;
3、股份公司需帶公司章程原件復印件,個人參股的各股東在情況說明書上簽字,并帶上各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參股的需蓋單位公章;
4、單位介紹信;
5、單位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執(zhí)照原件復印件;
6、法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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